这些是我自己答的如果有错误的话,记得告诉我哦。。。
一、1.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所以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不正确2.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这属于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所以不正确,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5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3.国有的或者国有股份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职位,设有总会计师职位的,就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所以该单位不该设有副厂长职位4.企业对外出具财务会计报告,需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还需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所以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正确
二、财务部经理和市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行为,但社会危害不大,所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在通报批评同时,单位处于5000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于3000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三、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行为属于授意、指示、强令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所以不正确,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5000以上5万以下罚款,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1.出纳属于会计岗位,担任会计岗位的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以小林不符合要求。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所以小林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2.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按照移交清册清点,所以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是不正确的。3.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所以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的做法不正确。
五、1.企业应实行回避政策,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所以李某的女儿不能担任出纳工作2.根据《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管理,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所以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3.各单位保管的会计原始凭证不得外界,如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李某不是单位负责人,而且没有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的做法不正确4.企业和其他阻止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的管理期限一般为15年,所以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的做法不正确。
六、商场不应该拒付,商场开具汇票给空调机生产公司时,票据关系已经成立,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所以商场不应以冒充某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为由拒付。
你的问题真长,我花了好久答的。。。希望对你有帮助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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